各镇乡街,县直各部门,中区市直驻宁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全县总体安排,县政府对县本级2016年12月31日前印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。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:
一、决定《宁城县脱贫攻坚产业贷实施管理暂行办法》(宁政办发〔2016〕78号)等50件规范性文件,因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,予以保留并继续执行。
二、决定《bet28365体育关于印发宁城县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发〔2014〕60号)等49件规范性文件,因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抵触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予以废止。
三、决定《关于印发宁城县小微企业“助保贷”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办发〔2012〕138号)等9件规范性文件,因已超过效期、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抵触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予以修订后继续执行。
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,自发文之日起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
2017年9月22日